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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2-08-24詐騙集團的新手法-違法變合法(獅友必看)-一個大學教授的親身經歷
    發表時間:2012-08-24

    這是一個我以前大學的教手親身經歷,特分享給各位獅友。

    這是一個具有法律專業的詐騙集團的手法,請大家一定要小心與注意!

     

     

    經歷如下:

    我四月底五月初收到「元誠」寄來的「存證信函」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...
    因為是沒有的事,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,也沒理會他...
   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「支付命令」...

    說我欠「元誠」這家公司錢應償還,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,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,一樣置之不理。
   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「執行命令」,主旨告知: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,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,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,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,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!
   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,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:
    「存證信函」、「支付命令」、「執行命令」
   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,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
   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,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!!!
   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,「執行命令」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,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,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。
    有無救濟之道,有!你可以「再起訴訟」,但是律師跟我分析,我要付出的時間、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,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!
   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,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,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。
    五萬多,算了,就認栽了!
   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,發現對方真是有「個案控管」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,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!
   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,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,跟我一樣是被說欠「和信電信通訊費」,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:
    1. 先到遠傳(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)直營門市填一張「未申辦聲明」(制式勾選表格而已)。
    2. 再到地院提「異議」,這樣就沒事了!
   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,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「異議」,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,開庭審理,其實也會沒事的。
   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件事,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,不處理,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,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,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,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!
   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,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!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、兩張紙(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),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,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!
   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,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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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流程解析:
    存證信函→支付命令→債權憑證→假扣押資產(查封)
     
    其實這整個都是詐騙集團早已設計好的,從最初的存證信函寄來,我教授不理
    這就讓詐騙集團可拿此存證信函到法院,已告知債務人(我教授)而債務人不予處理為由
    →向法院申請『支付命令』(切記這是非常重要的,一定要在20日內在地院提出〝異議〞)如收到支付命令20日內沒提出異議,那此詐騙集團便可請法院發給『債權憑證』,再下一步半可以此債權憑證對債務人進行『查封』的動作,當走到這一步來,我們便只能提出訴訟,但打官司卻是必須投入時間、金錢。
    當收到詐騙集團的存證信函還可不理,但當收到支付命令一定要先向所屬地院提出『異議狀』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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